从事专利工作的人会把我国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简称为“受通”。当申请人将申请文件全套材料通过电子或者纸件方式递交到国知局后,经国知局受理处审查,认为申请全套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则下发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配套的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或缴纳申请费通知书。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是国知局正式受理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的证明文件,其记载有申请号、申请日、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和国知局确认收到的文件清单等重要信息。
通过电子方式向国知局递交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申请后,一般约1-2个工作日会收到国知局下发的电子版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约1-2周国知局或者专利局代办处会下发纸质版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内容几乎一样,唯一的区别是纸质版的右下方加盖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章”,而电子版的没有章。
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递交专利申请后,专利代理机构会将“受通”及申请阶段相关票据成套转送申请人,我们这里的“受通”是指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配套的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或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两种官文的统称。
目前我国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配套的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或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如下图: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缴纳申请费通知书
实际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申请人提出关于“受通”的6个常见问题,给大家答复如下:
1、我们不缴纳申请费,就不能获得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了吗?
不是的。只要国知局收到了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文件,就会下发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缴纳申请费也能获得。但申请人在获得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配套的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或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后,应按照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或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官费。
2、纸质版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只有一份吗?
是的。国知局针对一件专利申请只下发一份纸质版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应妥善保管,避免丢失。
3、如果我的纸质版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丢失了,国知局还能再下发一份吗?
不能。若纸质版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丢失了,国知局不会再下发相同的纸质官文。但可向国知局请求“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副本”或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查阅复制证明文件”,这两种通知书都印有国知局鲜章。
实际工作中,有些场合需要申请人出示纸质版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例如:在办理某些市、区/县专利资助时,纸质版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是申报资助的要件,若不慎丢失,可向国知局请求“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副本”或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查阅复制证明文件”替代。
这两种替代文件的区别如下:
目前我国下发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副本和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查阅复制本如下图: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副本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查阅复制证明文件
4、我能自己缴纳官费吗?应该怎么操作?
可以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缴纳官费,也可以自己缴纳官费。
若申请人自行缴纳官费的,应按照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或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官费。缴费方法可参考“年费的12个常见问题”这篇文章的“5.年费应当怎么缴费和6.年费票据怎么获得?”关于缴费和票据获得部分。
5、如果我忘记缴纳申请费了,能补救吗?
能。若超过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或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未缴纳申请费,或者缴费不足的,国知局会在2个月后下发《视为撤回通知书》,导致其专利申请权利丧失。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请求恢复权利。办理恢复手续的方式是申请人向国知局递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同时补缴或缴足专利申请费和缴纳恢复费1000元。经国知局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将下发《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表明同意恢复权利。
逾期未办理恢复手续或者办理恢复手续不符合规定的,该专利申请将失效。
6、如果变更了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国知局能重新下发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吗?
不能。申请人向国知局递交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转让请求,经国知局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会下发《手续合格通知书》表明变更/转让合格。但已经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不会再重新下发。
实际工作中,例如:在办理某些市、区/县专利资助时,会要求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专利证书上记载的第一权利人相同,才能获得专利资助奖励。若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发生过专利申请人转让或者变更的,国知局不会再次下发新权利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因此也就不能获得该市、区/县专利资助奖励了。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是国知局正式受理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的证明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场合下需要申请人出示纸质版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应妥善保管,避免丢失。若确实丢失了该文件,也可根据情况向国知局请求替代文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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