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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的仲裁之路

作者:胡荣华 来源: 时间:2023-07-18 点击次数:1404


 

当事人遇到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时,可以在诉讼和仲裁这两种争议解决方式中选择其一,您会选择哪种?可能大部分的选择是诉讼,因为大多当事人对诉讼的相对了解和对公权力的信任。也会有一部分人会对仲裁充满疑问,因为完全不了解仲裁在争议解决中扮演的角色。我们就来简单聊一聊仲裁这个重要的纠纷解决制度。

 

问:何为仲裁?

答:仲裁本身是指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专设机构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

 

问:所有纠纷都可以适用仲裁吗?

答:不是。我国仲裁法的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同时,第三条也规定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是不能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的。

 

问:签订履行知识产权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可以适用仲裁吗?

答:只要是合同签订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争议只涉及财产关系而不涉及人身关系的合同,比如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都是可以适用仲裁的。

 

问:申请仲裁有前提条件吗?

答:有,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仲裁的协议。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有双方自愿达成仲裁的协议作为基础依据。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即使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依法不予受理。

这里的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问:何为有效仲裁协议?

答: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当是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的请求仲裁的真实意思表示,请求仲裁的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范围,且有明确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问:仲裁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答:仲裁流程可以概括为图中所示:

问:仲裁申请书应该包括什么内容?

答: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问:仲裁庭的构成是怎样的?

答:仲裁庭可以由一名或三名仲裁员组成;

一名仲裁员的情况下,仲裁员人选可以双方协商指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适用简易程序。

三名仲裁员的情况下,有二名普通仲裁员和一名首席仲裁员,双方可各自选定一名普通仲裁员,当事人不选定普通仲裁员,由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可由当事人商议共同决定,或者直接委托主任指定。

 

问:仲裁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答:国内案件,法律中未对其有明确的规定。参考部分仲裁委员会公布的信息,适用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4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1-2个月。

涉外案件的审理期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作出裁决的期限为仲裁庭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  以上所述时间,不包括案件的鉴定、公告期间和各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延期仲裁的期间。

 

问:仲裁费用怎么算?

答: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国办发[1995]44号),向当事人收取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仲裁费由申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预交,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分担的比例。仲裁庭在调解书或裁决书中将写明双方当事人最终应当支付的仲裁费用金额。

 

问:如果当事人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应该如何救济?

答: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如果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在解决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中,仲裁较诉讼的优势在哪里?

答:首先,从经济效益上考虑,商事纠纷解决得越快,当事人投入的时间、人力等成本会越少。仲裁较诉讼简易许多,审理时限比诉讼短。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再审。选择仲裁,能相对减少当事人的讼累。

第二,从保护商业秘密上来说,仲裁的优点更为明显。法院开庭审理一般公开进行,虽然针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但如果法院认为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拒绝不公开审理请求;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以有利于保护当事人之间的商业秘密和维护其商业信誉。

第三,从当事人的参与度来说,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较大的处分权。如约定由3名仲裁员还是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是否开庭审理等等都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第四,从专业性上来说,仲裁员来自于各行各业,是从业多年经验丰富的相关工作者。他们熟悉法律的同时,也擅长于解决技术层面的问题。这对解决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纠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

问:与诉讼相比,仲裁最明显的劣势在哪里?

答:最明显的劣势在于,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除了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外,没有其他的救济途径。

 

综合各方面的因素,相信大家在选择诉讼还是仲裁的问题上,也有自己的答案了。无论是选择哪种途径,都是为了向公正的第三方寻求争议能得到解决。为了降低出现纠纷后增加额外的成本,前期积极有效的沟通磋商并使用较为规范的合同模板,以及出现问题后的及时协商解决,重视双方“和解”达成共识,才是最应该注重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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