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指南》中对计算机程序的定义为:计算机程序本身是指为了能够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申请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技术方案中包含计算机程序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简言之,技术方案为硬件+软件,因此仅以各电子元器件的连接关系并不能清楚的表达该技术方案,故需要采用“功能性限定”来描述计算机程序部分以使得权利要求更加清楚和简要。然而,功能性限定在有些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涉及计算机程序的改进”,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关于实用新型保护客体的规定,因此,需要在说明书提供该计算机程序属于现有技术的证据,以避免审查员将其判定为计算机程序的改进。
例如:一项权利要求为:
薄膜产生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薄膜生产线控制系统,服务器,所述薄膜生产线控制系统包括自动称量设备,用于定时对原料进行称重并计算出生产的薄膜厚度数值。
说明书记载的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针对现有技术中,为了解决输液薄膜生产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的薄膜厚度不均匀问题,常采用在薄膜输出过程中加装厚度仪来监控薄膜厚度,这势必要增加生产成本,而且薄膜厚度仪仅能检测薄膜厚度变化,对于其他设备运行参数无法进行监控,使得技术人员在发现薄膜厚度不均匀问题产生后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分析问题出现原因”。
分析及结论,上述权利要求中就采用了功能性限定“用于定时对原料进行称重并计算出生产的薄膜厚度数值”以使得权利要求更加清楚和简要,因此,对于该功能性限定,可以在说明书中写明自动称量设备及其功能“用于定时对原料进行称重并计算出生产的薄膜厚度数值”属于现有技术,并给出相应的出处,将其首次应用到在薄膜生产线控制系统是本实用新型的创新点,否则,审查员会认为“自动称重设备”要实现根据称重计算薄膜厚度需要通过计算机程序来实现,以该权利要求不是实用新型保护客体发出审查意见。
2、技术方案中包含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
具体的,是指为了解决发明提出的问题,全部或部分以计算机程序处理流程为基础,通过计算机执行按上述流程编制的计算机程序,对计算机外部对象或者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的解决方案。
简言之,可以分为纯软件改进和“软件+硬件”的改进,对于“软件+硬件”的改进均属于专利法保护客体,对于纯软件改进,则需分析技术问题、技术手段和技术效果,从而判断是否属于专利保护客体,分析结果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一种算法或数学计算规则,或者计算机程序本身或仅仅记录在载体(例如磁带、硬盘、光盘、刻光机、ROM、PROM、VCD、DVD或其他的计算机可度载体)上的计算机程序,或者游戏的规则和方法等,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关于专利保护客体的规定。
例如:一项权利要求为:
一种自动计算动摩擦系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计算摩察片的位置变化量S1和S2的壁纸;
计算变化量的比值S2/S1的对数log S2/S1;
求出对数log S2/S1与e的比值。
分析及结论:这种解决方案不是对测量方法的改进,而是一种由计算机程序执行的数值计算方法,求解的虽然与物理量有关,但求解过程是一种数值计算,该解决方案属于一种数学计算方法,因此,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2)属于专利保护客体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在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中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该权利要求就整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还需判断该权利要求是否构成技术方案,还有构成技术方案才符合专利保护的克服。即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解决技术问题,或者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程序从而对外部或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所反映的是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并且由此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约束的效果,则这种解决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
①如果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种工业过程、测量或测试过程控制,通过计算机执行一种工业过程控制程序,按照自然规律完成对该工业过程各阶段实施的一系列控制,从而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工业过程控制效果,则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②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处理一种外部技术数据,通过计算机执行一种技术数据处理程序,按照自然规律完成对该技术数据实施的一系列技术处理,从而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数据处理效果,则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③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为了改善计算机系统内部性能,通过计算机执行一种系统内部性能改进程序,按照自然规律完成对该计算机系统各组成部分实施的一系列设置或调整,从而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计算机系统内部性能改进效果,则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具体的,以一个实例对上述内容进行解释,一项权利要求为:
一种利用虚拟设备文件系统扩充移动计算设备存储容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在移动计算设备上建立一个虚拟设备文件系统模块,并挂入移动设备的操作系统;
通过虚拟设备文件系统模块向移动计算设备上的应用提供一个虚拟的存储空间,并把对这个虚拟存储空间的读写请求通过网络发送到远端服务器;
在远端服务器上,把从移动计算设备传来的读写请求转化为对服务器上本地存储设备的读写请求,并把读写的结果通过网络传回移动计算设备。
分析及结论:该解决方案是一种改进移动计算机设备存储容量的方法,解决的是如何增加便捷式计算机等移动计算设备的有效存储容量的技术问题,该方法通过执行计算机程序实现对移动计算设备内部运行性能的改进,反映的是利用虚拟设备文件系统模块在本地计算机上建立虚拟存储空间,将对本地存储设备的访问转换为对服务器上的存储设备的访问,利用的是遵守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获得移动计算设备对数据的存储不受本身存储容量限制的技术效果,属于专利的保护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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