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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异议再次阻止多件与“虹桥”近似商标的核准注册

作者:宋静 来源: 时间:2023-12-07 点击次数:1290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下称“国知局”)下发了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商标“虹桥前湾”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在部分服务上不予注册的决定。

国知局认为:被异议人申请注册的69742944号45类被异议商标在“知识产权咨询;法律支持服务”服务上与我所在先注册的“虹桥”、“虹桥专利及图”、“虹桥及图”商标(下称“各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被异议商标含有我所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各引证商标或其主要识别部分“虹桥”二字,因此并存使用在“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代理”等相关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认为是来自于同一市场主体的系列商标或二者之间存在特定关联,从而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综上,国知局对被异议商标在“知识产权咨询;法律支持服务”服务上作出了不予注册的决定。

为了保护好“虹桥”在“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代理”等核准服务上的商标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他人申请注册的“虹桥+XX”商标核准注册后,与我所各引证商标共存于同一市场主体导致相关公众的误认,已陆续对初审公告的“虹桥银穗”、“虹桥医谷”、“虹桥前湾”“Hongqiao Crystal Valley”等商标提出了商标异议申请。

目前,已分别收到国知局对“虹桥银穗”、“虹桥医谷”和“虹桥前湾”商标在“知识产权咨询”等部分服务上不予注册的决定。

我所对所拥有且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虹桥”商标时刻监控,发现有损害我所合法权益的商标注册申请出现,坚决依法维护合法利益,使“虹桥”商标不断提高知名度。

附:“虹桥前湾”商标异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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