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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注意几个常见问题

作者:戴雪蕾 来源: 时间:2023-01-11 点击次数:1547


 


     随着我国产品设计能力的提升,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量逐年增加。为了外观设计申请尽快授权,避免申请缺陷通过审查,申请人在提交外观设计申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不要与已注册的商标权相冲突。

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这种标志一般以文字、图形、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及音乐等其它方式出现。商标标注在产品中是非常常见的情形,申请人在提交外观设计专利时容易忽略产品中是否含有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例如下列产品中含有非常明显的注册商标"复县"而申请人非该商标的注册人。


审查员对于出现这种情况的申请,会依法下发《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补救措施是申请人向国知局提交商标注册人授权的使用证明,或者在提交申请时将商标删除以避免出现该情况。

另外,申请人还应注意申请的外观设计图形有没有与在先商标发生冲突的情形。



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名称中涉及到国家重大经济、政治、文化事件。

例如:外观设计专利名称为酒盒(世博会)



审查员对于出现这种情况的申请,会依法下发《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为了避免出现上述情况时,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时对外观设计专利名称进行修改,不要出现与国家重大经济、政治、文化事件名称相似。



3、使用现有的历史文化古迹图片作为产品设计要素进行申请

如下列产品使用三星堆出土文物作为设计要点进行申请。



审查员对于出现这种情况的申请,会依法下发《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申请人应按照专利法第五条规定不使用出土文物作为专利进行申请。文化历史遗迹为全民所有,他人无法进行独占,产品可以使用,但是不能作为专利进行申请。从另一个角度讲,出土文物是已有的,不是外观设计设计人的创新设计,也不应受到专利权的保护。 

以上总结了几种外观设计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容易出现的问题。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应当按照法律要求对自己的产品设计进行检查,避免出现以上情况而造成无法授权。对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部分应删除或者得到相关许可,进而降低申请风险。对于涉及到妨碍公共利益的部分,申请人应进行删除或者不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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