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什么是技术问题

作者:罗明理 来源: 时间:2020-11-26 点击次数:18307


 

       什么是“技术问题”,从字面意思看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涉及技术的问题,但是“技术”其实是一个很难定义的抽象措辞。专利法详解中“技术”是这样解释的,所谓“技术”,是指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采用的具体手段,不论是工业上的还是文化上的,只要能够实际应用即可。按照上述解释,笔者认为“技术问题”可以理解为,为了达到特定目的需要采用什么手段的问题。比如怎么把人送上火星,这只是一个宽泛的问题,而怎么制造一艘飞船将人送上火星这就是一个技术问题,因为后一问题涉及到具体的目的和手段。

       其实,单纯来研究技术问题的定义是没有多大意义的,作为专利工作者或是想要申请专利的客户,我们更应该关心的是其在专利中的作用以及如何应用。

       《专利审查指南2010》对“技术方案”的解释是: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未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客体。可见,技术问题作为技术方案的一大要素,在确立一件专利申请是否属于专利保护客体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客户在准备交底资料以及专利代理师在拿到一件交底资料的时候首先就应该判断申请人想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是否属于技术问题,然后再看技术手段是否是利用自然规律并解决了该技术问题,进而判断该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这里还需要注意一点,审查指南中所说的“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还可以引申出两个概念:“主要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次要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申请人在实际生产工作中可能通过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一次解决了多个相关联的技术问题,这时候就要有主次之分,从而针对不同技术问题得到一系列不同但相关联的技术方案,也即是不同的保护客体。

       除了用于保护客体的判断外,“技术问题”还主要用于对专利申请文件的规范要求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所谓“必要技术特征”是针对上述“主要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手段。所以,事先确定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主次,有利于后续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此外,“技术问题”还经常出现在另一个概念中,叫“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专利审查指南在发明创造性的判断中对此的解释是: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为了获得更好的技术效果而需要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改进的技术任务。所以申请人“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与审查员重新确定的“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很可能是不同的,因为两者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认定不同。

       那这对我们的前期工作有什么指导作用呢?既然创造性看的是“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那我们要做的就是将“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尽量贴近“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这主要靠前期的检索来实现,找到足够接近的现有技术,以此来确定必要技术特征,并对此做充足的解释说明;另一种方式就是尽量对每一个特征的作用和效果都做尽可能详细的说明,以便原申请记载的方案能够解决该重新确定的“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原申请方案能带来有益效果。

       例如,图1是申请人提供的一种用于金属分拣的工具,

       在分析阶段,发现申请人“主要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将金属从灰尘中分拣出来,采用的方案是:将磁铁3置于套筒1内并可在拉杆2、连杆6和把手5的作用下沿套筒上下滑动。其工作过程是:先将磁铁3推至套筒1底部,并靠近灰尘,使金属吸附在套筒外壁上,然后转移到其它地方,再上提磁铁3,使金属脱落。此外,申请人还有两个“次要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一是为了避免金属随着磁铁3的上移而在套筒上移动,对应的措施是在套筒1靠近底部的外围设有挡板4;另一个是如何排导空气,从而更顺畅的移动磁铁3,采用的措施是在磁铁3、拉杆2、连杆6和把手5的中部设有相连通的排气孔。

       在撰写阶段,根据上述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主次采用不同的权利要求进行保护 ,与“主要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对应的特征写入权利要求1中,与两个“次要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对应的特征分别写入权利要求2和3中。

       在审查阶段,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中找到图2所示的对比文件,

       其同样在套筒1内设有推杆2和磁铁4,能解决上述权利要求1“主要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但是其不能解决上述权利要求2 “次要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因此,在答复过程中可将权利要求2的内容补充到权利要求1中,使“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变为如何避免金属随着磁铁3的上移而在套筒上移动。

       随后,在第二次审查意见中,审查员补充检索到图3所示的对比文件,

       其方案中具有能够阻挡金属上移的挡圈4,能够解决上述“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但是不能解决空气阻挡磁铁和推杆移动的问题。因此,在答复过程中可将权利要求3的内容再补充到权利要求1中,使本申请“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变为如何排导空气,使磁铁3移动更顺畅。

       综上,“技术问题”从准备、分析交底资料到专利文件撰写,再到专利审查的整个过程中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还是很有必要做深入研究。这是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的一点经验和感想,可能有很多疏漏或是不够严谨的地方,欢迎指正。

 

上一篇: 漫谈实用新型

下一篇: 最新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注册及费减备案操作流程